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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 Infrastructure Insights
本繁體中文版使用機器翻譯,譯文僅供參考,若與英文版本牴觸,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允許的檔案類型原則

貢獻者

如果偵測到已知副檔名的勒索軟體攻擊、並在警示畫面上產生警示、則可將該副檔名新增至 _ 允許的檔案類型 _ 清單、以避免不必要的警示。

瀏覽至 * 工作負載安全性 > 原則 * 、然後前往 _ 允許的檔案類型原則 _ 索引標籤。

允許的檔案類型原則

一旦新增至 _ 允許的檔案類型 _ 清單、就不會針對該允許的檔案類型產生勒索軟體攻擊警示。請注意、 _ 允許的檔案類型 _ 原則僅適用於勒索軟體偵測。

例如、如果名為 test . txt 的檔案重新命名為 test . txt . abc 、且工作負載安全性偵測到勒索軟體攻擊、因為副檔名是 _ . abc_ 、則可以將 _ . abc_ 副檔名新增至 _ 允許的檔案類型 _ 清單。將勒索軟體新增至清單後、將不再針對副檔名為 .abc 的檔案進行勒索軟體攻擊。

允許的檔案類型可以是完全相符的檔案類型(例如、 ".abc" )或運算式(例如、 ".type" 、 ".type" 或 "*type" )。不支援「 .a*c 」、「 .p*f 」類型的運算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