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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寫儲存組態的需求

貢獻者

在將儲存組態從一個儲存陣列匯入另一個儲存陣列之前、請先檢閱相關要求和準則。

磁碟櫃

  • 控制器所在的磁碟櫃必須在來源陣列和目標陣列上完全相同。

  • 來源陣列和目標陣列上的機櫃ID必須相同。

  • 擴充櫃必須裝入相同磁碟機類型的相同插槽(如果在組態中使用磁碟機、則不需要使用磁碟機的位置無關緊要)。

控制器

  • 來源陣列和目標陣列之間的控制器類型可能不同(例如、從E2800匯入E5700)、但RBOD機箱類型必須相同。

  • 來源陣列與目標陣列之間的HIC(包括主機的DA功能)必須相同。

  • 不支援從雙工匯入至單工組態、但允許從單工匯入至雙工。

  • FDE設定不包含在匯入程序中。

狀態

  • 目標陣列必須處於最佳狀態。

  • 來源陣列不需要處於最佳狀態。

儲存設備

  • 只要目標上的磁碟區容量大於來源、來源陣列和目標陣列之間的磁碟機容量可能會有所不同。(目標陣列可能有較新、較大容量的磁碟機、但無法透過複寫作業完全設定成磁碟區。)

  • 來源陣列上的磁碟集區磁碟區容量大於或等於64 TB、將會妨礙目標上的匯入程序。

  • 精簡磁碟區不包含在匯入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