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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儲存的搜尋條件與其他使用者共用
在儲存的同時分享準則
在「精簡搜尋條件」頁面中、您可以在儲存時共用搜尋條件。
開始之前
您必須在第一頁上新增解決方案和元件、才能在儲存時分享準則。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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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共用」核取方塊以共用儲存的搜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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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字方塊中輸入使用者名稱以進行使用者搜尋、然後按一下新增使用者。
如果使用者名稱不存在、則會顯示驗證訊息。 -
您可以在使用搜尋使用者選項時查詢、然後提交以共用條件。
儲存後分享準則
在「精簡搜尋條件」頁面中、您可以在儲存後共用搜尋條件。
開始之前
您必須在第一頁新增儲存的搜尋解決方案和元件、才能在儲存後共用條件。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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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首頁的「儲存的搜尋」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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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共用」與其他人共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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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字方塊中輸入使用者名稱以搜尋使用者、然後按一下提交。
檢視共用條件
開始之前
您必須將解決方案和元件儲存在儲存的搜尋中。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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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將儲存的搜尋選項設為預設值、以檢視您與其他使用者共用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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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共享者」欄中選取「使用者名稱」、以檢視共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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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會傳送電子郵件通知給共用使用者、通知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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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原始條件的更新不會影響共用的條件。它們被視為獨立實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