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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ommand Unified Manager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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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繁體中文版使用機器翻譯,譯文僅供參考,若與英文版本牴觸,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VCS中的Unified Manager需求

貢獻者

在Veritas叢集伺服器(VCS)環境中安裝Unified Manager之前、您必須確保叢集節點已正確設定為支援Unified Manager。

您必須確保VCS組態符合下列需求:

  • 兩個叢集節點都必須執行支援的作業系統版本。

  • 必須在兩個叢集節點上使用相同路徑安裝相同版本的Unified Manager。

  • 兩個節點上的MySQL使用者必須擁有相同的使用者ID和群組ID。

  • 必須使用原生ext3、ext4檔案系統和邏輯Volume Manager(LVM)。

  • Unified Manager必須透過光纖通道(FC)或iSCSI連接至儲存系統。

    您也必須確保FC連結處於作用中狀態、且儲存系統上建立的LUN可供兩個叢集節點存取。

  • 共享資料磁碟必須有足夠的空間(至少80 GB)、可供Unified Manager資料庫、報告、憑證和指令碼外掛程式資料夾使用。

  • 每個系統至少必須設定兩個網路介面:一個用於節點對節點通訊、另一個用於節點對用戶端通訊。

    用於節點對用戶端通訊的網路介面名稱必須在兩個系統上相同。

  • 叢集節點之間必須建立獨立的活動訊號連結、否則會使用網路介面在叢集節點之間進行通訊。

  • 選用:SnapDrive UNIX版的支援功能應用於建立共享位置、以便在高可用度設定中、讓兩個節點都能存取。

    如SnapDrive 需安裝及建立共用位置的相關資訊、請參閱《_適用於UNIX的安裝與管理指南》。您也可以使用SnapDrive 效益技術或儲存系統命令列介面來管理LUN。如SnapDrive 需詳細資訊、請參閱《UNIX版的功能表:

  • 必須有額外的RAM可供SnapDrive 搭配使用、才能用於支援功能和VCS應用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