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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磁碟區建立匯出原則
貢獻者
建議變更
在任何NFS用戶端都能存取磁碟區之前、您必須先建立磁碟區的匯出原則、新增允許管理主機存取的規則、然後將新的匯出原則套用至磁碟區。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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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至* SVMS*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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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 SVM設定*」索引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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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的匯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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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則」窗格中、按一下「匯出原則」、然後按一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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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立匯出原則」視窗中、指定原則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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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匯出規則」下、按一下「新增」將規則新增至新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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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立匯出規則」對話方塊中、建立允許系統管理員透過所有傳輸協定完整存取匯出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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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用於管理匯出Volume的IP位址或用戶端名稱、例如admin_h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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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 * NFSv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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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選擇了所有*讀取/寫入*存取詳細資料、以及*允許超級使用者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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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確定」、然後按一下「建立」。
隨即建立新的匯出原則及其新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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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新的匯出原則套用至新的Volume、以便系統管理員主機存取該Volu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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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至「命名空間」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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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磁碟區、然後按一下*變更匯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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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新原則、然後按一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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