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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目的地Volume以進行資料存取
貢獻者
建議變更
啟動目的地Volume之後、您必須設定磁碟區以進行資料存取。NAS用戶端和SAN主機可從目的地Volume存取資料、直到重新啟動來源Volume為止。
關於這項工作
您必須從*目的地*叢集執行此工作。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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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S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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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NAS磁碟區掛載至命名空間、其路徑與來源SVM中的來源磁碟區掛載路徑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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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適當的ACL套用至目的地Volume上的CIFS共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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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NFS匯出原則指派給目的地Volu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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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配額規則套用至目的地Volu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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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必要步驟、例如變更DNS名稱解析、將用戶端重新導向至目的地Volu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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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戶端上重新掛載NFS和CIFS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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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 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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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LUN對應至適當的啟動器群組、使磁碟區中的LUN可供SAN用戶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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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iSCSI、請從SAN主機啟動器建立iSCSI工作階段至SAN L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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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AN用戶端上、執行儲存設備重新掃描、以偵測連接的L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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