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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用及停用記錄檔
貢獻者
建議變更
如果您要啟用記錄檔、請在您要啟用的記錄檔名稱-值配對中指定檔案名稱作為值。如果您要停用檔案、請勿輸入記錄檔名稱參數的值。
您必須以root使用者的身分登入。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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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字編輯器中開啟「snapdrive.conf」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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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適當的選項以啟用或停用記錄檔。
如果您想要… 然後… 啟用記錄檔
在您要啟用的記錄檔名稱-值配對中、指定檔案名稱做為值。僅當UNIX的記錄檔有要寫入的檔案名稱時、才會寫入該記錄檔。SnapDrive記錄檔的預設名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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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日誌:「d-Audit .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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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日誌:「d-recovery.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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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記錄:「d-trace.log」
這些檔案的路徑可能會因主機作業系統而異。 停用記錄檔
請勿輸入記錄檔名稱參數的值。如果您沒有提供值、SnapDrive 表示沒有檔案名稱可供UNIX版的哪些文件名稱可以寫入記錄資訊。
*範例*此範例會停用稽核記錄檔。「稽核記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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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所有變更後、請儲存「snapdrive.conf」檔案。
UNIX版的還原功能會在每次啟動時自動檢查此檔案。SnapDrive您必須重新啟動SnapDrive UNIX版的功能、變更才會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