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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C, VASA Provider, and SRA 9.7
本繁體中文版使用機器翻譯,譯文僅供參考,若與英文版本牴觸,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保護未受保護的虛擬機器

貢獻者

您可以設定現有未受保護的虛擬機器保護、這些虛擬機器是使用停用複寫的VM儲存原則所建立。若要提供保護、您應該變更VM儲存原則並指派複寫群組。

關於這項工作

如果SVM同時擁有IPV4和IPv6 LIF、則您應該停用IPv6 LIF、然後再執行災難恢復工作流程。

步驟
  1. 按一下所需的虛擬機器、然後確認其已設定預設的VM儲存原則。

  2. 在選取的虛擬機器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按一下功能表:VM Policies(VM原則)[編輯VM Storage Policies(VM儲存原則)]。

  3. 從「* VM儲存原則*」下拉式清單中選取已啟用複寫的VM儲存原則。

  4. 從「複寫群組」下拉式清單中選取複寫群組、然後按一下「確定」。

    驗證虛擬機器的摘要、確認虛擬機器受到保護。

    註

    此版本的VSC、VASA Provider和SRA虛擬應用裝置不支援受保護虛擬機器的熱複製。您應該關閉虛擬機器電源、然後執行實體複本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