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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pCenter Plug-in for VMware vSphere 4.5
本产品推出了新版本。
简体中文版经机器翻译而成,仅供参考。如与英语版出现任何冲突,应以英语版为准。

迁移的前提条件

贡献者

在迁移到适用于 VMware vSphere 的 SnapCenter 插件之前,请确保满足所有前提条件。

  • 您必须运行 SnapCenter 服务器 4.2 或更高版本。

  • 您必须使用管理员凭据。

  • 部署适用于 VMware vSphere 的 SnapCenter 插件虚拟设备时,必须启用 SnapCenter VMware 插件并在 vCenter 上注册该插件。

  • 在 SnapCenter VMware 插件信息板上,适用于 VMware vSphere 的 SnapCenter 插件的状态必须为 " 已连接 " 。

  • 您必须已使用部署 SnapCenter VMware 插件期间指定的帐户创建 Linux 类型的 " 以运行身份 " 凭据。

  • 必须删除所有子文件还原会话。

  • SnapCenter 主机必须配置 IP 地址,而不是完全限定域名( FQDN )。

    在链接模式环境中,必须同时迁移所有链接节点。

  • Storage VM 的名称必须解析为管理 LIF 。如果您在 SnapCenter 中为 Storage VM 名称添加了 etc 主机条目,则必须验证这些条目是否也可从虚拟设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