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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及編輯儲存效率原則
貢獻者
建議變更
當系統定義的儲存效率原則不符合您的工作負載需求時、您可以建立專為工作負載最佳化的儲存效率原則。
您需要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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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必須具有應用程式管理員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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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效率原則名稱必須是唯一的、而且您無法使用下列保留的關鍵字:
《高》、《低》、《未分配》、《學習》、《閒置》、 「預設」和「無」。
您可以從「儲存效率原則」頁面定義存取儲存設備之應用程式所需的儲存效率特性、藉此建立及編輯自訂的儲存效率原則。
如果儲存效率原則目前已指派給工作負載、則您無法修改該原則。 |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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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導覽窗格的*設定*下、選取*原則*>*儲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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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儲存效率原則」頁面中、根據您要建立新的儲存效率原則、或是要編輯現有的儲存效率原則、按一下適當的按鈕。
至… 請遵循下列步驟… 建立新的儲存效率原則
按一下「新增」
編輯現有的儲存效率原則
選取現有的儲存效率原則、然後按一下*編輯*
隨即顯示要新增或編輯儲存效率原則的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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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由指定儲存效率特性來自訂儲存效率原則、然後按一下*提交*以儲存效率原則。
您可以從「工作負載」頁面或資源配置新工作負載時、將新的或變更的儲存效率原則套用至工作負載(LUN、NFS檔案共用、CIFS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