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對話框
您可以使用「還原」對話方塊將資料從特定的 Snapshot 副本還原到磁碟區。
恢復自
“恢復自”區域可讓您指定要從哪裡恢復資料。
-
體積
指定要從中復原資料的磁碟區。預設情況下,選擇您啟動還原作業的磁碟區。您可以從下拉清單中選擇不同的捲,該清單包含與您啟動還原作業的磁碟區具有保護關係的所有磁碟區。
-
快照副本
指定要使用哪個 Snapshot 副本來還原資料。預設情況下,選擇最新的 Snapshot 副本。您也可以從下拉清單中選擇不同的 Snapshot 副本。 Snapshot 副本清單會根據所選磁碟區而變更。
-
列出最多 995 個檔案和目錄
預設情況下,清單中最多顯示 995 個物件。如果您想要查看選取磁碟區內的所有對象,可以取消選取此核取方塊。如果項目數量非常大,此操作可能需要一些時間。
選擇要恢復的項目
透過「選擇要還原的項目」區域,您可以選擇要還原的整個磁碟區或特定檔案和資料夾。您最多可以選擇 10 個檔案、資料夾或兩者的組合。當選擇了最大項目數時,項目選擇複選框將被停用。
-
路徑欄位
顯示要恢復的資料的路徑。您可以導覽到要復原的資料夾和文件,也可以鍵入路徑。在您選擇或輸入路徑之前,此欄位為空。點選
選擇路徑後,您將在目錄結構中向上移動一級。
-
資料夾和檔案清單
顯示您輸入的路徑的內容。預設情況下,首先顯示根資料夾。按一下資料夾名稱即可顯示該資料夾的內容。
您可以如下選擇要復原的項目:
-
當您在路徑欄位中輸入具有特定檔案名稱的路徑時,指定的檔案將顯示在資料夾和檔案中。
-
當您輸入路徑而不指定特定檔案時,資料夾的內容將顯示在資料夾和檔案清單中,並且您最多可以選擇 10 個檔案、資料夾或兩者的組合進行還原。
如果資料夾包含超過 995 個項目,則會顯示一則訊息,指示項目太多而無法顯示,如果繼續執行該操作,則會還原指定資料夾中的所有項目。如果您想查看所選卷內的所有對象,可以取消選取「列出最多 995 個檔案和目錄」複選框。
|
您無法恢復 NTFS 檔案流。 |
恢復至
恢復至區域可讓您指定要復原資料的位置。
-
Volume_Name 中的原始位置
將選定的資料還原到最初備份資料的來源目錄中。
-
備用地點
將選定的資料恢復到新位置:
-
恢復路徑
指定用於恢復選定資料的備用路徑。該路徑必須已經存在。您可以使用*瀏覽*按鈕導覽至要復原資料的位置,也可以使用格式 cluster://svm/volume/path 手動輸入路徑。
-
保留目錄層次結構
選取後,保留原始檔案或目錄的結構。例如,如果來源是 /A/B/C/myFile.txt,目標是 /X/Y/Z,則 Unified Manager 將使用目標上的下列目錄結構來還原資料:/X/Y/Z/A/B/C/myFile.txt。
-
命令按鈕
命令按鈕使您能夠執行以下任務:
-
取消
放棄您的選擇並關閉“還原”對話框。
-
恢復
應用您的選擇並開始恢復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