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儲存效率原則
儲存效率原則(SEP)可讓您定義工作負載的儲存效率特性。您可以在最初建立工作負載時、或之後編輯工作負載、將儲存效率原則指派給工作負載。
儲存效率包括使用精簡配置、重複資料刪除及資料壓縮等技術、以提高儲存使用率並降低儲存成本。在建立儲存效率原則的同時、您可以個別或一起使用這些節省空間的技術、以達到最大儲存效率。當您將原則與儲存工作負載建立關聯時、系統會將指定的原則設定指派給這些原則。Unified Manager可讓您指派系統定義和使用者定義的儲存效率原則、以最佳化資料中心的儲存資源。
Unified Manager提供兩種系統定義的儲存效率原則:高與低。這些DDP適用於資料中心的大部分儲存工作負載、不過、如果系統定義的DDP不符合您的需求、您可以自行建立原則。
您無法修改系統定義或目前指派給工作負載的儲存效率原則。您無法刪除指派給工作負載的儲存效率原則、或是唯一可用的儲存效率原則。
「儲存效率原則」頁面會列出可用的儲存效率原則、並可讓您新增、編輯及刪除自訂的DDP。此頁面顯示下列資訊:
欄位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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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儲存效率原則名稱。 |
類型 |
原則是由系統定義還是由使用者定義。 |
空間保留 |
磁碟區是精簡配置或完整配置。 |
重複資料刪除 |
是否在磁碟區上啟用重複資料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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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縮 |
是否在Volume上啟用資料壓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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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負載 |
已指派儲存效率原則的儲存工作負載數量 |
建立自訂儲存效率原則的準則
如果現有的儲存效率原則不符合儲存工作負載的原則需求、您可以建立自訂的儲存效率原則。不過、建議您嘗試針對儲存工作負載使用系統定義的儲存效率原則、並視需要僅建立自訂的儲存效率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