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對話方塊
您可以使用「還原」對話方塊、從特定的Snapshot複本將資料還原至磁碟區。
還原來源
「還原來源」區域可讓您指定要還原資料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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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lume *
指定您要從中還原資料的磁碟區。根據預設、系統會選取您啟動還原動作的磁碟區。您可以從下拉式清單中選取不同的磁碟區、該磁碟區包含與您啟動還原動作的磁碟區具有保護關係的所有磁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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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apshot複本*
指定您要用來還原資料的Snapshot複本。根據預設、會選取最近的Snapshot複本。您也可以從下拉式清單中選取不同的Snapshot複本。Snapshot複本清單會根據選取的磁碟區而有所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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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最多995個檔案和目錄
根據預設、清單中最多會顯示995個物件。若要檢視所選Volume內的所有物件、您可以取消選取此核取方塊。如果項目數量非常龐大、此作業可能需要一些時間。
選取要還原的項目
「選取要還原的項目」區域可讓您選取要還原的整個磁碟區或特定檔案與資料夾。您最多可以選取10個檔案、資料夾或兩者的組合。選取項目數量上限時、項目選取核取方塊會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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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徑欄位
顯示您要還原之資料的路徑。您可以瀏覽至要還原的資料夾和檔案、也可以輸入路徑。此欄位為空白、直到您選取或輸入路徑為止。按一下 選擇路徑之後、您就會在目錄結構中往上移一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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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夾與檔案清單
顯示您輸入的路徑內容。依預設、根資料夾一開始會顯示。按一下資料夾名稱會顯示資料夾的內容。
您可以選取要還原的項目、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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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輸入路徑時、路徑欄位中會指定特定檔案名稱、指定的檔案會顯示在「資料夾與檔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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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輸入路徑而未指定特定檔案時、資料夾內容會顯示在「資料夾與檔案」清單中、您最多可選取10個檔案、資料夾或兩者的組合來還原。
如果資料夾包含超過995個項目、則會顯示一則訊息、指出有太多項目要顯示、如果您繼續操作、則會還原指定資料夾中的所有項目。如果您要檢視所選磁碟區內的所有物件、可以取消選取「List m項 上限為995個檔案和目錄」核取方塊。
您無法還原NTFS檔案串流。 |
還原至
「還原至」區域可讓您指定要還原資料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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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位置
Volume_Name
將選取的資料還原至原始備份資料來源的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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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地點
將選取的資料還原至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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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路徑
指定還原所選資料的替代路徑。路徑必須已經存在。您可以使用*瀏覽*按鈕瀏覽至您要還原資料的位置、或使用叢集//SVM/volume /路徑格式手動輸入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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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目錄階層架構
核取時、會保留原始檔案或目錄的結構。例如、如果來源為/A/B/C/myfile.txt、目的地為/X/Y/Z、Unified Manager會使用目的地上的下列目錄結構來還原資料:/X/Y/Z/A/B/C/myfile.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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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按鈕
命令按鈕可讓您執行下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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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捨棄您的選擇並關閉「還原」對話方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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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
套用您的選擇並開始還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