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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災難恢復目的地磁碟區產生警示
貢獻者
建議變更
設定Volume警示時、您可以在警示對話方塊中指定字串、以識別磁碟區或磁碟區群組。不過、如果您已設定SVM的災難恢復、來源和目的地磁碟區名稱相同、因此您將會收到兩個磁碟區的警示。
開始之前
您必須具有應用程式管理員或儲存管理員角色。
您可以排除具有目的地SVM名稱的磁碟區、以停用災難恢復目的地磁碟區的警示。這是因為Volume事件的識別碼同時包含SVM名稱和Volume名稱、格式為「<SVM_name>//<Volume名稱>」。
以下範例說明如何在主要SVM「VS1」上建立Volume「vol1」的警示、但在SVM「VS1-DR」上不產生名稱相同的警示。
在「新增警示」對話方塊中執行下列步驟: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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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名稱*、然後輸入警示的名稱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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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資源」、然後選取「包括」索引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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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下拉式清單中選取「* Volume 」、然後在「*名稱包含」欄位中輸入「* vol1*」、以顯示名稱為「vol1」的磁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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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All Volumes whose name contains 'vol1'>>從*可用資源*區域中的*、然後將其移至*選取的資源*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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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排除*索引標籤、選取* Volume 、在*名稱包含*欄位中輸入「VS1-DR*」、然後按一下*新增*。
這不包括在SVM「VS1-DR」上為Volume「vol1」產生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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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事件」、然後選取您要套用到磁碟區或磁碟區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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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動作」、然後在「警示這些使用者」欄位中選取接收警示電子郵件的使用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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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此頁面上的任何其他選項、以發出SNMP設陷並執行指令碼、然後按一下*「Save(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