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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郵件伺服器或電子郵件地址以取得警示
貢獻者
建議變更
您可以移除先前定義的郵件伺服器、使警示不再傳送至電子郵件地址、或是移除個別的電子郵件地址。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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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功能表:設定[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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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電子郵件*索引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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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表格中、執行下列其中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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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移除郵件伺服器、使警示不再傳送至電子郵件地址、請選取郵件伺服器的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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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移除電子郵件地址、使警示不再傳送至此地址、請選取您要刪除之電子郵件地址的列。表右上角的*刪除*按鈕可供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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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刪除*、然後確認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