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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繁體中文版使用機器翻譯,譯文僅供參考,若與英文版本牴觸,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刪除郵件伺服器或電子郵件地址以取得警示

貢獻者

您可以移除先前定義的郵件伺服器、使警示不再傳送至電子郵件地址、或是移除個別的電子郵件地址。

步驟
  1. 選取功能表:設定[警示]。

  2. 選取*電子郵件*索引標籤。

  3. 從表格中、執行下列其中一項:

    • 若要移除郵件伺服器、使警示不再傳送至電子郵件地址、請選取郵件伺服器的列。

    • 若要移除電子郵件地址、使警示不再傳送至此地址、請選取您要刪除之電子郵件地址的列。表右上角的*刪除*按鈕可供選擇。

  4. 按一下*刪除*、然後確認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