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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目的地Volume以進行資料存取
貢獻者
建議變更
將目的地Volume設為可寫入後、您必須設定該磁碟區以進行資料存取。NAS用戶端、NVMe子系統和SAN主機可從目的地Volume存取資料、直到重新啟動來源Volume為止。
NAS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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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NAS磁碟區掛載至命名空間、其路徑與來源SVM中的來源磁碟區掛載路徑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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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適當的ACL套用到目的地磁碟區的SMB共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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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NFS匯出原則指派給目的地Volu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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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配額規則套用至目的地Volu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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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用戶端重新導向至目的地Volu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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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戶端上重新掛載 NFS 和 SMB 共用。
SAN 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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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磁碟區中的LUN對應至適當的啟動器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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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iSCSI、請從SAN主機啟動器建立iSCSI工作階段至SAN L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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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AN用戶端上、執行儲存設備重新掃描、以偵測連接的LUN。
如需NVMe環境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SAN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