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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繁體中文版使用機器翻譯,譯文僅供參考,若與英文版本牴觸,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建立Snapshot組態以啟用舊版存取

貢獻者

只要已啟用用戶端對Snapshot複本的存取權、且Snapshot複本存在、則舊版功能一律可用。如果Snapshot複本組態不符合這些需求、您可以建立Snapshot複本組態。

步驟
  1. 如果包含您要允許舊版存取之共用區的磁碟區沒有關聯的 Snapshot 原則、請將 Snapshot 原則與該磁碟區建立關聯、然後使用加以啟用 volume modify 命令。

    如需使用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volume modify 命令,請參見手冊頁。

  2. 使用存取 Snapshot 複本 volume modify 設定的命令 -snap-dir 選項 true

    如需使用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volume modify 命令,請參見手冊頁。

  3. 使用確認已啟用 Snapshot 原則、且已啟用 Snapshot 目錄的存取 volume showvolume snapshot policy show 命令。

    如需使用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volume showvolume snapshot policy show 命令,請參見手冊頁。

    如需設定及管理Snapshot原則與Snapshot排程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資料保護"

相關資訊

"資料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