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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Snapshot組態以啟用舊版存取
貢獻者
建議變更
只要已啟用用戶端對Snapshot複本的存取權、且Snapshot複本存在、則舊版功能一律可用。如果Snapshot複本組態不符合這些需求、您可以建立Snapshot複本組態。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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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包含您要允許舊版存取之共用區的磁碟區沒有關聯的 Snapshot 原則、請將 Snapshot 原則與該磁碟區建立關聯、然後使用加以啟用
volume modify
命令。如需使用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volume modify
命令,請參見手冊頁。 -
使用存取 Snapshot 複本
volume modify
設定的命令-snap-dir
選項true
。如需使用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volume modify
命令,請參見手冊頁。 -
使用確認已啟用 Snapshot 原則、且已啟用 Snapshot 目錄的存取
volume show
和volume snapshot policy show
命令。如需使用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volume show
和volume snapshot policy show
命令,請參見手冊頁。如需設定及管理Snapshot原則與Snapshot排程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資料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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