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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pdrive for Unix
本繁體中文版使用機器翻譯,譯文僅供參考,若與英文版本牴觸,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使用SnapDrive 「finfsnap create」命令所需的資訊

貢獻者

建立Snapshot複本時、您應該決定要擷取的儲存實體、並指定Snapshot複本的名稱。

下表提供您使用「SnapDrive 支援建立」指令時所需的資訊:

需求/選項 引數

確定要在Snapshot複本中擷取的儲存實體類型。您可以在單一命令列上指定NFS實體、LUN、直接在LUN上建立的檔案系統、以及LVM實體。

提供該實體的名稱及適當的引數。這是「file_spec」引數的值。

  • 如果您指定的磁碟群組具有主機磁碟區或檔案規格、則此引數會轉譯為儲存系統上的一組磁碟群組。UNIX版的支援功能可建立包含實體的整個磁碟群組、即使實體是主機磁碟區或檔案系統也沒問題。SnapDrive

  • 如果指定的檔案規格是NFS掛載點、則此引數會轉譯至儲存系統磁碟區上的目錄樹狀結構。

  • 如果您指定LUN或具有檔案系統的LUN、則此引數會轉譯為LUN或具有檔案系統的LUN。

    註 您無法在儲存實體中指定特殊字元、例如「-vg」、「-dg」、「-FS」、「-lvol'」及「-hostvol'」。不過、儲存實體如「-fs-」、「-lvol'」和「-hostvol」則可使用斜槓(/)。

LUN(-LUN file_spec

LUN名稱

您必須包含儲存系統、磁碟區和LUN的名稱。

磁碟群組(-dg file_spec)或磁碟區群組(-vg file_spec

磁碟或磁碟區群組的名稱

檔案系統(-FS file_spec

檔案系統名稱

主機磁碟區(-hostvol file_spec')或邏輯磁碟區(-lvol file_spec`)

主機或邏輯磁碟區的名稱

註 您必須同時提供所要求的磁碟區和包含該磁碟區的磁碟群組、例如-hostvol DG3/acct_volume。

Snapshot複本名稱(`-snapname snap_name)

Snapshot Copy_name

指定Snapshot複本的名稱。這可以是名稱的長版本、其中包含儲存系統和磁碟區、並具有Snapshot複本名稱、或是Snapshot複本名稱的短版本。

註 您必須確保針對「napname」指定的值不超過200個字元。

「不相關」

~

選用:SnapDrive 若要在建立Snapshot複本時建立儲存實體的Snapshot複本、而這些實體在建立Snapshot複本時並無相依寫入、則適用於UNIX會建立個別儲存實體的損毀一致Snapshot複本、但不會嘗試使實體彼此一致。

「力量」

~

noprompt

~

選用:決定是否要覆寫現有的Snapshot複本。如果您提供現有Snapshot複本的名稱、如果沒有此選項、此作業將會停止。當您提供此選項並指定現有Snapshot複本的名稱時、命令會提示您確認是否要覆寫Snapshot複本。若要防止SnapDrive UNIX版的for UNIX顯示提示、也請加入「-noprompt」選項。(如果您想使用「-noprompt」選項、則必須一律包含「-force」選項。)

《DEVICETYPE》

~

選用:指定SnapDrive 用於UNIX作業的裝置類型。這可以是「共享」、將LUN、磁碟群組和檔案系統的範圍指定為主機叢集範圍、或是將LUN、磁碟群組和檔案系統的範圍指定為本機範圍的「專屬」。

如果您指定「-DEVICETYPE Dedicated」選項、SnapDrive 那麼目前支援的所有「支援SnapDrive UNIX的版本2.1」指令選項、都會像以往一樣運作。

如果您從SnapDrive 主機叢集中的任何非主要節點、使用「-DEVICETYPE共享」選項來起始「支援功能」命令、則該命令會運送至主要節點並執行。為了達成此目標、您必須確保在主機叢集中的所有節點上、都應該設定root使用者的「rsh」或「sh」存取(不需密碼)提示。

「-fstype-

`type'

vmtype

`type'

選用:指定要用於SnapDrive UNIX作業的檔案系統和Volume Manager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