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本繁體中文版使用機器翻譯,譯文僅供參考,若與英文版本牴觸,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範例2:EC物件大小篩選的ILM規則和原則

貢獻者

您可以使用下列範例規則和原則做為起點、定義ILM原則、根據物件大小篩選以符合建議的EC需求。

警告 下列ILM規則和原則僅為範例。有許多方法可以設定ILM規則。在啟動新原則之前、請先模擬建議的原則、確認其運作方式符合保護內容免於遺失的目的。

ILM規則1(例如2):所有大於200 KB的物件都使用EC

此範例ILM規則銷毀會將所有大於200 KB(0.20 MB)的物件編碼。

規則定義 範例值

規則名稱

僅EC物件> 200 KB

參考時間

擷取時間

物件大小的進階篩選

物件大小(MB)大於0.20

內容放置

使用三個站台建立2+1銷毀編碼複本

ILM規則1(例如2):所有大於200 KB的物件都使用EC

放置說明指定使用所有三個站台建立2+1銷毀編碼複本。

ILM規則1(例如2):所有大於200 KB的物件都使用EC

ILM規則2例如2:兩個複寫複本

此範例ILM規則會建立兩個複寫複本、而不會依物件大小進行篩選。此規則是原則中的第二條規則。因為ILM規則1(例如2)會篩選出所有大於200 KB的物件、所以ILM規則2(例如2)僅適用於200 KB或更小的物件。

規則定義 範例值

規則名稱

兩個複寫複本

參考時間

擷取時間

物件大小的進階篩選

內容放置

建立兩個複寫複本、並將其儲存在DC1和DC2這兩個資料中心

範例ILM規則2例如2 -兩個複寫複本

範例2的ILM原則:針對大於200 KB的物件使用EC

在此範例原則中、大於200 KB的物件會以銷毀編碼。所有其他物件都會建立兩個複寫複本。

此ILM原則範例包括下列ILM規則:

  • 銷毀程式碼所有大於200 KB的物件。

  • 如果物件不符合第一個ILM規則、請使用預設ILM規則來建立該物件的兩個複寫複本。由於規則1已篩選出大於200 KB的物件、因此規則2僅適用於200 KB或更小的物件。

    範例2的ILM原則:針對大於200 KB的物件使用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