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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3:ILM規則與原則、可更有效保護映像檔案
貢獻者
建議變更
您可以使用下列範例規則和原則、確保大於200 KB的影像已進行銷毀編碼、並由較小的影像製作三個複本。
下列ILM規則和原則僅為範例。有許多方法可以設定ILM規則。在啟動新原則之前、請先模擬建議的原則、確認其運作方式符合保護內容免於遺失的目的。 |
ILM規則1(例如3):對於大於200 KB的映像檔、請使用EC
此範例ILM規則使用進階篩選來銷毀所有大於200 KB的映像檔案。
規則定義 | 範例值 |
---|---|
規則名稱 |
EC映像檔> 200 KB |
參考時間 |
擷取時間 |
使用者中繼資料的進階篩選 |
使用者中繼資料類型等於影像檔 |
物件大小的進階篩選 |
物件大小(MB)大於0.2 |
內容放置 |
使用三個站台建立2+1銷毀編碼複本 |
由於此規則是原則中的第一條規則、因此銷毀編碼放置指示僅適用於大於200 KB的影像。
ILM規則2例如3:複寫所有剩餘映像檔案的3個複本
此ILM規則範例使用進階篩選功能來指定要複寫映像檔。
規則定義 | 範例值 |
---|---|
規則名稱 |
3份映像檔複本 |
參考時間 |
擷取時間 |
使用者中繼資料的進階篩選 |
使用者中繼資料類型等於影像檔 |
內容放置 |
在所有儲存節點中建立3個複寫複本 |
由於原則中的第一條規則已比對大於200 KB的映像檔、因此這些放置指示僅適用於200 KB或更小的映像檔。
範例3的ILM原則:為映像檔提供更好的保護
在此範例中、ILM原則使用三個ILM規則來建立原則、以銷毀大於200 KB(0.2 MB)的映像檔、為200 KB或更小的映像檔建立複寫複本、並為任何非映像檔建立兩個複寫複本。
此ILM原則範例包含執行下列作業的規則:
-
銷毀程式碼所有大於200 KB的映像檔案。
-
建立三個剩餘映像檔的複本(即200 KB或更小的映像)。
-
將預設規則套用至任何其餘物件(即所有非映像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