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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繁體中文版使用機器翻譯,譯文僅供參考,若與英文版本牴觸,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下一步

貢獻者

完成安裝之後、您必須執行一系列的整合與組態步驟。有些步驟是必要的、有些則是選用的。

必要的工作

  • 為每個用戶端傳輸協定(Swift或S3)建立租戶帳戶、以便將物件儲存在StorageGRID 您的作業系統上。

  • 透過設定群組和使用者帳戶來控制系統存取。您也可以設定同盟識別來源(例如Active Directory或OpenLDAP)、以便匯入管理群組和使用者。或者、您也可以建立本機群組和使用者。

  • 整合並測試S3或Swift API用戶端應用程式、您可以使用這些應用程式將物件上傳至StorageGRID 您的支援系統。

  • 準備好之後、請設定您要用來保護物件資料的資訊生命週期管理(ILM)規則和ILM原則。

    註 安裝StorageGRID 時、預設的ILM原則(基準2複本原則)會啟用。此原則包括庫存ILM規則(複製2份)、若未啟動其他原則、則適用此原則。
  • 如果您的安裝包含應用裝置儲存節點、請使用SANtricity 整套軟體來完成下列工作:

    • 連接每StorageGRID 個產品。

    • 驗證AutoSupport 是否收到不實資料。

  • 如果StorageGRID 您的系統包含任何歸檔節點、請設定歸檔節點與目標外部歸檔儲存系統的連線。

註 如果任何歸檔節點將使用Tivoli Storage Manager作為外部歸檔儲存系統、您也必須設定Tivoli Storage Manager。
  • 檢閱StorageGRID 並遵循《鞏固不穩定系統》的準則、以消除安全風險。

  • 設定系統警示的電子郵件通知。

選用工作

  • 如果您想要接收來自(舊版)警示系統的通知、請設定警示的郵寄清單和電子郵件通知。

  • 如果網格節點IP位址在您規劃部署並產生恢復套件後有所變更、請加以更新。請參閱恢復與維護說明中的變更IP位址相關資訊。

  • 如有必要、請設定儲存加密。

  • 如有必要、請設定儲存壓縮以減少儲存物件的大小。

  • 設定稽核用戶端存取。您可以透過NFS或CIFS檔案共用設定系統存取、以供稽核之用。請參閱「管理StorageGRID 功能」的說明。

註 透過CIFS/Samba進行的稽核匯出已過時、將在未來StorageGRID 的版本中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