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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繁體中文版使用機器翻譯,譯文僅供參考,若與英文版本牴觸,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範例1:物件儲存的ILM規則與原則

貢獻者

定義ILM原則以符合物件保護和保留需求時、您可以使用下列範例規則和原則作為起點。

警告 下列ILM規則和原則僅為範例。有許多方法可以設定ILM規則。在啟動新原則之前、請先模擬建議的原則、確認其運作方式符合保護內容免於遺失的目的。

ILM規則1例如1:將物件資料複製到兩個資料中心

此範例ILM規則會將物件資料複製到兩個資料中心的儲存資源池。

規則定義 範例值

儲存資源池

兩個儲存集區、每個位於不同的資料中心、分別命名為Storage Pool DC1和Storage Pool DC2。

規則名稱

兩份複本兩個資料中心

參考時間

擷取時間

內容放置

在第0天、請永久保留兩個複寫複本:一個位於儲存池DC1、一個位於儲存池DC2。

ILM規則1例如1:將物件資料複製到兩個資料中心

ILM規則2(例如1):符合儲存區比對的銷毀編碼設定檔

本範例ILM規則使用「刪除編碼」設定檔和S3儲存區來判斷物件的儲存位置和時間長度。

規則定義 範例值

銷毀編碼設定檔

  • 三個資料中心各有一個儲存資源池(全部3個站台)

  • 使用6+3銷毀編碼方案

規則名稱

適用於S3庫位財務記錄的EC

參考時間

擷取時間

內容放置

對於S3儲存區中名為「財務記錄」的物件、請在「刪除編碼」設定檔指定的儲存區中建立一個銷毀編碼複本。請保留此複本。

ILM規則2(例如1):符合儲存區比對的銷毀編碼設定檔

ILM原則(例如1)

利用此系統、您可以設計精密複雜的ILM原則、但實際上大部分的ILM原則都很簡單。StorageGRID

多站台拓撲的一般ILM原則可能包括下列ILM規則:

  • 擷取時、請使用6+3銷毀編碼、將屬於S3儲存區的所有物件(名為「財務記錄」)儲存至三個資料中心。

  • 如果物件不符合第一個ILM規則、請使用原則的預設ILM規則(兩個複本複本兩個資料中心)、將該物件的複本儲存在兩個資料中心(DC1和DC2)。

    ILM原則(例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