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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2(共3步):定義放置位置

貢獻者

建立ILM規則精靈的步驟2(定義放置位置)可讓您定義放置指示、以決定物件的儲存時間、複本類型(複寫或銷毀編碼)、儲存位置及複本數量。

關於這項工作

ILM規則可以包含一或多個放置指示。每項放置指示均適用於單一時間段。當您使用多個指示時、時間段必須是連續的、且至少必須在第0天開始一項指示。指令可以永遠繼續、或直到您不再需要任何物件複本為止。

如果您想要建立不同類型的複本、或在該期間使用不同的位置、每個放置指示都可以有多行。

本範例ILM規則會在第一年建立兩個複寫複本。每個複本都會儲存在不同站台的儲存資源池中。一年後、便會製作2+1銷毀編碼的複本、並僅儲存於一個站台。

建立ILM規則精靈第2頁
步驟
  1. 若為*參考時間*、請選取計算放置指示的開始時間時所使用的時間類型。

    選項 說明

    擷取時間

    擷取物件的時間。

    上次存取時間

    上次擷取(讀取或檢視)物件的時間。

    *附註:*若要使用此選項、必須針對S3儲存區或Swift容器啟用「上次存取時間」更新。請參閱 在ILM規則中使用上次存取時間

    非目前時間

    物件版本因擷取新版本而變成非目前版本的時間、並將其取代為目前版本。

    *附註:*非目前時間僅適用於啟用版本管理的儲存區中的S3物件。

    您可以使用此選項來篩選非目前物件版本、以降低版本控制物件的儲存影響。請參閱 範例4:S3版本化物件的ILM規則和原則

    使用者定義的建立時間

    使用者定義中繼資料中指定的時間。

    註 如果您要建立相容規則、必須選取*擷取時間*。
  2. 在「刊登位置」區段中、選取第一時間段的開始時間和持續時間。

    例如、您可能想要指定第一年的物件儲存位置(「365天0」)。至少必須在第0天開始執行一項指示。

  3. 若要建立複寫複本:

    1. 從*類型*下拉式清單中、選取*複寫*。

    2. 在「位置」欄位中、針對您要新增的每個儲存資源池、選取*「新增資源池」。

      如果您只指定一個儲存資源池、請注意StorageGRID 、在任何指定的儲存節點上、只能儲存物件的一個複製複本。如果您的網格包含三個儲存節點、而您選取4作為複本數、則只會製作三份複本、每個儲存節點只會製作一份複本。

      註 觸發「無法實現的ILM放置」警示、表示無法完全套用ILM規則。

      如果您指定多個儲存資源池、請謹記下列規則:

      • 複本數量不得大於儲存資源池數量。

      • 如果複本數量等於儲存資源池數量、則每個儲存資源池中會儲存一個物件複本。

      • 如果複本數小於儲存集區的數量、則會在擷取站台儲存一個複本、然後系統會散佈其餘複本、以保持集區之間的磁碟使用率平衡、同時確保站台不會取得超過一個物件複本。

      • 如果儲存資源池重疊(包含相同的儲存節點)、則物件的所有複本可能只會儲存在一個站台。因此、請勿指定預設的All Storage Node儲存資源池和其他儲存資源池。

        多個儲存資源池的放置指示
    3. 選取您要製作的份數。

      如果您將複本數目變更為1、就會出現警告。ILM規則只會在任何時間段建立一個複寫複本、使資料有永久遺失的風險。請參閱 為何不應使用單一複製複寫

      建立ILM規則第2頁警告、適用於1份複本

      若要避免這些風險、請執行下列一項或多項操作:

      • 增加期間的複本數量。

      • 選取加號圖示 加上白色上的黑色符號 可在期間內建立額外的複本。然後選取不同的儲存資源池或雲端儲存資源池。

      • 為類型選擇*銷毀編碼*、而非*複寫*。如果此規則已為所有時間段建立多個複本、您可以安全地忽略此警告。

    4. 如果您只指定一個儲存資源池、請忽略*暫用位置*欄位。

      註 暫用位置已過時、將在未來的版本中移除。請參閱 使用儲存資源池做為暫用位置(已過時)
  4. 如果您要建立銷毀編碼複本:

    1. 從*類型*下拉式清單中、選取*銷毀編碼*。

      複本數量會變更為1。如果規則沒有進階篩選條件、無法忽略200 KB或更小的物件、則會出現警告。

      EC大小的ILM規則警告
      重要 銷毀編碼最適合大於1 MB的物件。請勿針對小於200 KB的物件使用銷毀編碼、以避免管理非常小的銷毀編碼片段。
    2. 如果出現物件大小警告、請選取*上一步*以返回步驟1。然後選取*進階篩選*、並將物件大小(MB)篩選器設定為大於0.2的任何值。

    3. 選取儲存位置。

      銷毀編碼複本的儲存位置包括儲存資源池名稱、後面接著「刪除編碼」設定檔名稱。

    儲存資源池和EC設定檔名稱
  5. 或者、您也可以在不同位置新增不同的時段或建立額外的複本:

    • 選取加號圖示、可在同一時間段內在不同位置建立額外的複本。

    • 選取*「Add*(新增*)」、將不同的時間段新增至放置指示。

      註 物件會在最終期間結束時自動刪除、除非最終期間以* forever *結束。
  6. 若要將物件儲存在雲端儲存資源池中:

    1. 從*類型*下拉式清單中、選取*複寫*。

    2. 在*位置*欄位中、選取*新增資源池*。然後選取雲端儲存資源池。

      將Cloud Storage Pool新增至放置指示

      使用雲端儲存資源池時、請謹記下列規則:

      • 您無法在單一放置指示中選取多個雲端儲存池。同樣地、您也無法在相同的放置指示中選取Cloud Storage Pool和儲存資源池。

        ILM規則>雲端儲存資源池錯誤
      • 您只能在任何指定的Cloud Storage Pool中儲存物件的一份複本。如果您將*份數*設為2個以上、就會出現錯誤訊息。

        ILM規則:如果有多個複本、雲端儲存池就會發生錯誤
      • 您無法同時在任何雲端儲存資源池中儲存多個物件複本。如果使用雲端儲存資源池的多個放置位置日期重疊、或同一放置位置的多行使用雲端儲存資源池、則會出現錯誤訊息。

        ILM Rule Cloud Storage Pool錯誤重疊日期
      • 您可以將物件儲存在Cloud Storage Pool中、同時將物件儲存為StorageGRID 用作邊複製或刪除邊編碼的複本。不過、如本範例所示、您必須在期間的放置指示中包含多行、以便為每個位置指定複本的數量和類型。

        ILM規則>雲端儲存資源池和其他位置
  7. 選擇* Refresh*(重新整理*)以更新保留圖並確認您的放置指示。

    圖表中的每一行都會顯示物件複本的放置位置和時間。複本類型以下列其中一個圖示表示:

    複寫複本的圖示

    複寫複本

    銷毀編碼複本的圖示

    銷毀編碼複本

    雲端儲存資源池圖示

    雲端儲存資源池複本

    在此範例中、兩個複寫複本會儲存至兩個儲存資源池(DC1和DC2)一年。然後、使用6 + 3個站台的銷毀編碼方案、再將銷毀編碼複本儲存10年。11年後、這些物件將會從StorageGRID 無法恢復的地方刪除。

    ILM規則保留圖
  8. 選擇*下一步*。

    此時會出現步驟3(定義擷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