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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繁體中文版使用機器翻譯,譯文僅供參考,若與英文版本牴觸,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停用警示規則

貢獻者

您可以變更預設或自訂警示規則的啟用/停用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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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項工作

停用警示規則時、系統不會評估其運算式、也不會觸發警示。

重要 一般而言、不建議停用預設警示規則。如果警示規則已停用、則在無法完成關鍵作業之前、您可能不會偵測到潛在問題。
步驟
  1. 選取*警示*>*規則*。

    此時會出現警示規則頁面。

  2. 選取您要停用或啟用之警示規則的選項按鈕。

  3. 選擇*編輯規則*。

    「編輯規則」對話方塊隨即出現。

  4. 選取或取消選取「已啟用」核取方塊、以判斷此警示規則目前是否已啟用。

    如果停用警示規則、則不會評估其運算式、也不會觸發警示。

    註 如果停用目前警示的警示規則、您必須等待數分鐘、讓警示不再顯示為作用中警示。
  5. 選擇*保存*。

    *停用*會出現在*狀態*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