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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繁體中文版使用機器翻譯,譯文僅供參考,若與英文版本牴觸,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在 BlueXP  工作負載工廠中管理磁碟區的 CIFS 共用

貢獻者

在 BlueXP  工作負載工廠中管理磁碟區的 CIFS 共用包括建立 CIFS 共用,決定授予存取權的使用者和群組,以及授予存取權的權限等級,以及刪除 CIFS 共用。

開始之前

開始之前,請執行下列步驟:

  • 若要管理 CIFS 共用"建立連結的關聯",您必須:如果您沒有現有的連結、 "建立連結"。若要在檔案系統中建立連結,請在 * 帳戶名稱 * 下選取 * 建立連結 * 。連結建立關聯後、請返回此作業。

  • 決定要授予存取權的使用者或群組,以及授予他們的權限等級。

為磁碟區建立 CIFS 共用區

請依照步驟為磁碟區建立 CIFS 共用。

步驟
  1. 使用其中一項登"主控台體驗"入。

  2. 在儲存設備中、選取 * 移至儲存設備詳細目錄 * 。

  3. 在 *FSX for ONTAP * 標籤中,選取要更新磁碟區之檔案系統的三點功能表,然後選取 * 管理 * 。

  4. 從檔案系統總覽中、選取 * Volumes (磁碟區) * 標籤。

  5. 從 Volumes (磁碟區)索引標籤中,選取要變更 SMB 共用的磁碟區三點功能表。

  6. 選擇 * 進階動作 * ,然後 * 管理 CIFS 共用 * 。

  7. 在「管理 CIFS 共用」頁面上,選取 * 建立 CIFS 共用 * 。

  8. 在「建立 CIFS 共用」對話方塊中,提供下列項目:

    1. * 名稱 * :輸入 CIFS 共用的名稱。

    2. * 權限 * :選取 [ 完全控制 ] , [ 讀取 / 寫入 ] , [ 讀取 ] 或 [ 無存取權 ] ,然後輸入以分號( ; )分隔的使用者或群組。使用者或群組區分大小寫,使用者的網域必須使用「網域 \ 使用者名稱」格式。

  9. 選擇* Create (建立)。

結果

磁碟區的 CIFS 共用即會建立。

變更磁碟區的 CIFS 共用

請依照步驟變更磁碟區的 CIFS 共用設定。

步驟
  1. 使用其中一項登"主控台體驗"入。

  2. 在儲存設備中、選取 * 移至儲存設備詳細目錄 * 。

  3. 在 *FSX for ONTAP * 標籤中,選取要更新磁碟區之檔案系統的三點功能表,然後選取 * 管理 * 。

  4. 從檔案系統總覽中、選取 * Volumes (磁碟區) * 標籤。

  5. 從 Volumes (磁碟區)索引標籤中,選取要變更 SMB 共用的磁碟區三點功能表。

  6. 選擇 * 進階動作 * ,然後 * 管理 CIFS 共用 * 。

  7. 在「管理 CIFS 共用」頁面上,將游標移至 CIFS 共用區,然後選取鉛筆圖示進行變更。

  8. 變更 CIFS 存取權限,或是要授予權限的使用者或群組。

    變更可能會導致目前使用者或群組失去對 CIFS 共用的存取權。

  9. 選取 * 套用 * 以儲存變更。

結果

磁碟區的 CIFS 共用已更新。

刪除磁碟區的 CIFS 共用

請依照步驟刪除磁碟區的 CIFS 共用。

步驟
  1. 使用其中一項登"主控台體驗"入。

  2. 在儲存設備中、選取 * 移至儲存設備詳細目錄 * 。

  3. 在 *FSX for ONTAP * 標籤中,選取要更新磁碟區之檔案系統的三點功能表,然後選取 * 管理 * 。

  4. 從檔案系統總覽中、選取 * Volumes (磁碟區) * 標籤。

  5. 從 Volumes (磁碟區)索引標籤中,選取要變更 SMB 共用的磁碟區三點功能表。

  6. 選擇 * 進階動作 * ,然後 * 管理 CIFS 共用 * 。

  7. 在「管理 CIFS 共用」頁面上,將游標移至 CIFS 共用上,然後選取垃圾桶圖示加以刪除。

    刪除 CIFS 共用會讓任何想要掛載的使用者無法使用或無法存取。

  8. 選擇 * 刪除 * 以確認刪除。

結果

磁碟區的 CIFS 共用即會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