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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不需要的事件
默认情况下,所有事件均启用。您可以全局禁用事件,以防止生成对您的环境不重要的事件的通知。当您想要恢复接收已禁用的事件的通知时,您可以启用这些事件。
开始之前
您必须具有应用程序管理员或存储管理员角色。
当您禁用事件时,系统中先前生成的事件将被标记为过时,并且不会触发为这些事件配置的警报。当您启用已禁用的事件时,将从下一个监控周期开始生成这些事件的通知。
当您禁用某个对象的某个事件时(例如, `vol offline`事件),然后您启用该事件,则 Unified Manager 不会为在事件处于禁用状态时离线的对象生成新事件。仅当重新启用事件后对象状态发生变化时,Unified Manager 才会生成新事件。
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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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侧导航窗格中,单击“存储管理”>“事件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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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件设置”页面中,通过选择以下选项之一来禁用或启用事件:
目的 操作 禁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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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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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用事件”对话框中,选择事件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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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匹配事件列中,根据事件严重性选择要禁用的事件,然后单击向右箭头将这些事件移动到禁用事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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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保存并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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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您禁用的事件是否显示在“事件设置”页面的列表视图中。
启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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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中要启用的一个或多个事件的复选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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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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