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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不需要的事件
贡献者
建议更改
默认情况下,所有事件均处于启用状态。您可以全局禁用事件,以防止为环境中不重要的事件生成通知。如果要恢复接收已禁用事件的通知,您可以启用这些事件。
开始之前
您必须具有应用程序管理员或存储管理员角色。
禁用事件时,系统中先前生成的事件将标记为已废弃,并且不会触发为这些事件配置的警报。启用已禁用的事件后,将从下一个监控周期开始生成这些事件的通知。
如果您禁用某个对象的事件(例如, vol offline
event ),然后再启用该事件,则 Unified Manager 不会为该事件处于禁用状态时脱机的对象生成新事件。只有在重新启用事件后对象状态发生更改时, Unified Manager 才会生成新事件。
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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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侧导航窗格中,单击 * 存储管理 * > * 事件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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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 事件设置 * 页面中,通过选择以下选项之一禁用或启用事件:
如果您要 … 然后执行此操作 … 禁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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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 * 禁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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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用事件对话框中,选择事件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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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匹配事件列中,根据事件严重性选择要禁用的事件,然后单击右箭头将这些事件移动到禁用事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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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 * 保存并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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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已禁用的事件是否显示在 Event Setup 页面的列表视图中。
启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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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中要启用的一个或多个事件对应的复选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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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 * 启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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