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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用不必要的事件
貢獻者
建議變更
預設會啟用所有事件。您可以全域停用事件、以防止為環境中不重要的事件產生通知。當您想要繼續接收通知時、可以啟用停用的事件。
您需要的是什麼
您必須具有應用程式管理員或儲存管理員角色。
當您停用事件時、系統中先前產生的事件會標示為已過時、且不會觸發針對這些事件所設定的警示。當您啟用停用的事件時、這些事件的通知會從下一個監控週期開始產生。
當您停用物件的事件(例如「vol offline」(vol離線)事件、之後再啟用事件時、Unified Manager不會針對事件處於停用狀態時離線的物件產生新事件。只有在重新啟用事件後物件狀態發生變更時、Unified Manager才會產生新事件。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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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導覽窗格中、按一下*儲存管理*>*事件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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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件設定」頁面中、選擇下列其中一個選項來停用或啟用事件:
如果您想要… 然後執行此動作… 停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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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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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停用事件」對話方塊中、選取事件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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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Matching Event(符合事件)」欄中、根據事件嚴重性選取您要停用的事件、然後按一下右箭頭、將這些事件移至「停用事件」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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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儲存並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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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您停用的事件顯示在「事件設定」頁面的清單檢視中。
啟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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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您要啟用的事件核取方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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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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