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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不需要的事件
預設情況下,所有事件均啟用。您可以全域停用事件,以防止產生對您的環境不重要的事件的通知。當您想要恢復接收已停用的事件的通知時,您可以啟用這些事件。
開始之前
您必須具有應用程式管理員或儲存管理員角色。
當您停用事件時,系統中先前產生的事件將被標記為過時,並且不會觸發為這些事件配置的警報。當您啟用已停用的事件時,將從下一個監控週期開始產生這些事件的通知。
當您停用某個物件的某個事件時(例如, `vol offline`事件),然後您啟用該事件,則 Unified Manager 不會為在事件處於停用狀態時離線的物件產生新事件。僅當重新啟用事件後物件狀態變更時,Unified Manager 才會產生新事件。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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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側導覽窗格中,按一下「儲存管理」>「事件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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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件設定」頁面中,透過選擇以下選項之一來停用或啟用事件:
如果你想… 然後這樣做… 禁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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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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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停用事件」對話方塊中,選擇事件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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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事件列中,根據事件嚴重性選擇要停用的事件,然後按一下向右箭頭將這些事件移至停用事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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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儲存並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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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證您停用的事件是否顯示在「事件設定」頁面的清單檢視中。
啟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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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要啟用的一個或多個事件的複選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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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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