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郵件伺服器和收件者的警示
若要設定電子郵件警示、您必須指定警示收件者的郵件伺服器位址和電子郵件位址。最多允許20個電子郵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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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伺服器的位址必須是可用的。位址可以是IPV4或IPV6位址、也可以是完整網域名稱。
若要使用完整網域名稱、您必須在兩個控制器上設定DNS伺服器。您可以從「硬體」頁面設定DNS伺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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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提供電子郵件地址、才能作為警示傳送者使用。這是警示訊息「寄件者」欄位中顯示的位址。在SMTP傳輸協定中需要寄件者位址、否則會產生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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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收件者的電子郵件地址必須可供使用。收件者通常是網路管理員或儲存管理員的位址。您最多可以輸入20個電子郵件地址。
此工作說明如何設定郵件伺服器、輸入寄件者和收件者的電子郵件地址、以及測試從「警示」頁面輸入的所有電子郵件地址。
您也可以從初始設定精靈設定電子郵件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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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功能表:設定[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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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電子郵件*索引標籤。
如果尚未設定電子郵件伺服器、則「電子郵件」標籤會顯示「設定郵件伺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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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設定郵件伺服器*。
「設定郵件伺服器」對話方塊隨即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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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郵件伺服器資訊、然後按一下「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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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伺服器位址-輸入郵件伺服器的完整網域名稱、IPv4位址或IPv6位址。
若要使用完整網域名稱、您必須在兩個控制器上設定DNS伺服器。您可以從「硬體」頁面設定DNS伺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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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寄件者地址-輸入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作為電子郵件的寄件者。此地址會出現在電子郵件訊息的「寄件者」欄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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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子郵件中包括聯絡資訊:若要在警示訊息中包含寄件者的聯絡資訊、請選取此選項、然後輸入姓名和電話號碼。按一下「儲存」後、電子郵件地址會出現在「警示」頁面的「電子郵件」標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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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新增電子郵件*。
「新增電子郵件」對話方塊隨即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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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警示收件者的一或多個電子郵件地址、然後按一下*「Add*(新增*)」。
電子郵件地址會出現在*警示*頁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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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想確定電子郵件地址有效、請按一下*測試所有電子郵件*、將測試訊息傳送給收件者。
設定電子郵件警示之後、每當發生警示事件時、事件監視器都會將電子郵件訊息傳送給指定的收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