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保留時間
您可以明確設定檔案的保留時間、也可以使用磁碟區的預設保留期間來導出保留時間。除非您明確設定保留時間、SnapLock 否則使用預設保留期間來計算保留時間。您也可以在事件發生後設定檔案保留。
WORM檔案的_ret課程 期間_指定了將檔案提交至WORM狀態之後、必須保留的時間長度。WORM檔案的_保留時間_是指不再需要保留檔案的時間。以2020年11月10日上午6:00提交至WORM狀態的檔案保留期間為20年、保留時間為2040年11月10日上午6:00
從《支援資料》9.10.1開始ONTAP 、您可以設定保留時間至10月26日、3058日、保留期限最長可達100年。當您延長保留日期時、舊版原則會自動轉換。在《支援更新版本》中、除非您將預設保留期間設為無限、否則支援的保留時間上限為2071年1月19日(GMT)。ONTAP |
使用2071年1月19日(GMT)之後的保留日期、與SnapLock 某個來源磁碟區建立SnapMirror關係時、目的地叢集必須執行ONTAP 版本號為「更新版本」、否則SnapMirror傳輸將會失敗。
如果有任何檔案保留期間晚於「2071年1月19日上午8:44:07」、則無法將叢集從《21:10.1》還原至舊版的版。ONTAP ONTAP ONTAP
「不符合法規遵循」或「企業」Volume有四個保留期間:SnapLock
-
最短保留期 (
min
)、預設值為 0 -
最長保留期間 (
max
)、預設為 30 年 -
預設保留期間、預設值等於
min
適用於從 ONTAP 9.10.1 開始的法規遵循模式和企業模式。在版本早於《支援》的版本中、預設保留期間取決於模式:ONTAP ONTAP-
對於規範模式、預設值為等於
max
。 -
對於 Enterprise 模式、預設值等於
min
。
-
-
未指定的保留期間。
從 ONTAP 9.8 開始、您可以將磁碟區中檔案的保留期間設定為
unspecified
,以便在您設定絕對保留時間之前保留檔案。只要新的絕對保留時間晚於您先前設定的絕對時間、您就可以將檔案的絕對保留時間設定為未指定保留時間、並將其設回絕對保留時間。從ONTAP 零件版本9.12.1開始、保留期間設為的WORM檔案
unspecified
保證保留期間設定SnapLock 為針對該現象進行設定的最短保留期間。當您從變更檔案保留期間時unspecified
若要達到絕對保留時間、指定的新保留時間必須大於檔案上已設定的最短保留時間。
因此、如果您在將Compliance模式檔案提交至WORM狀態之前未明確設定保留時間、而且未修改預設值、則檔案將保留30年。同樣地、如果您在將企業模式檔案提交至WORM狀態之前未明確設定保留時間、而且未修改預設值、則檔案將保留0年、或實際上完全不會保留。
設定預設保留期間
您可以使用 volume snaplock modify
用於設定 SnapLock 磁碟區上檔案的預設保留期間的命令。
此版本必須在線上。SnapLock
下表顯示預設保留期間選項的可能值:
預設保留期間必須大於或等於(>=)最短保留期間、且小於或等於(<=)最長保留期間。 |
價值 | 單位 | 附註 |
---|---|---|
0 - 65535 |
秒 |
|
0 - 24 |
時數 |
|
0 - 365 |
天 |
|
0 - 12 |
數月 |
|
0 - 100 |
年 |
從ONTAP 功能升級到功能升級到功能升級。對於早期ONTAP 版本的版本、此值為0 - 70。 |
最大 |
- |
使用最長保留期間。 |
最小 |
- |
使用最短保留期間。 |
無限 |
- |
永遠保留檔案。 |
未指定 |
- |
保留檔案、直到設定絕對保留期間為止。 |
最大和最小保留期間的值和範圍是相同的、但除外 max
和 min
,不適用。如需此工作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設定保留時間總覽"。
您可以使用 volume snaplock show
命令以檢視 Volume 的保留期間設定。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命令的手冊頁。
將檔案提交至WORM狀態之後、您可以延長但不能縮短保留期間。 |
-
設定SnapLock 適用於現象區上檔案的預設保留期間:
volume snaplock modify -vserver SVM_name -volume volume_name -default-retention-period default_retention_period -minimum-retention-period min_retention_period -maximum-retention-period max_retention_period
如需選項的完整清單、請參閱命令的手冊頁。
下列範例假設先前尚未修改最小和最大保留期間。
下列命令會將規範或企業Volume的預設保留期間設為20天:
cluster1::> volume snaplock modify -vserver vs1 -volume vol1 -default-retention-period 20days
下列命令會將Compliance Volume的預設保留期間設為70年:
cluster1::> volume snaplock modify -vserver vs1 -volume vol1 -maximum-retention-period 70years
下列命令會將Enterprise Volume的預設保留期間設為10年:
cluster1::> volume snaplock modify -vserver vs1 -volume vol1 -default-retention-period max -maximum-retention-period 10years
下列命令會將Enterprise Volume的預設保留期間設為10天:
cluster1::> volume snaplock modify -vserver vs1 -volume vol1 -minimum-retention-period 10days cluster1::> volume snaplock modify -vserver vs1 -volume vol1 -default-retention-period min
下列命令會將Compliance Volume的預設保留期間設為無限:
cluster1::> volume snaplock modify -vserver vs1 -volume vol1 -default-retention-period infinite -maximum-retention-period infinite
明確設定檔案的保留時間
您可以修改檔案的上次存取時間、明確設定檔案的保留時間。您可以透過NFS或CIFS使用任何適當的命令或程式來修改上次存取時間。
將檔案提交至WORM之後、您可以延長但不能縮短保留時間。保留時間會儲存在中 atime
檔案欄位。
您無法將檔案的保留時間明確設定為 |
-
使用適當的命令或程式來修改您要設定其保留時間的檔案上次存取時間。
在UNIX Shell中、使用下列命令將保留時間設定為2020年11月21日上午6:00在名為的檔案上
document.txt
:touch -a -t 202011210600 document.txt
您可以使用任何適當的命令或程式來修改Windows中的上次存取時間。
設定事件發生後的檔案保留期間
從ONTAP 使用支援功能《支援功能》的《支援功能SnapLock 》(ETR__)開始、您可以定義事件發生後、檔案保留的時間長度。
-
您必須SnapLock 是管理員才能執行此工作。
-
您必須登入安全連線(SSH、主控台或ZAPI)。
事件保留原則_定義事件發生後的檔案保留期間。原則可套用至單一檔案或目錄中的所有檔案。
-
如果檔案不是WORM檔案、則會在原則中定義的保留期間內、將其提交至WORM狀態。
-
如果檔案是WORM檔案或WORM可應用檔案、其保留期間將會延長至原則中定義的保留期間。
您可以使用法規遵循模式或企業模式磁碟區。
EBR原則無法套用至合法持有的檔案。 |
如需進階使用"符合法規的WORM儲存設備、採用NetApp SnapLock 技術"、請參閱。
使用EBR延長現有WORM檔案的保留期間 |
當您想要延長現有WORM檔案的保留期間時、EBR非常方便。例如、貴公司的政策可能是在員工變更扣繳選項後、保留未修改的員工W-4記錄三年。另一項公司政策可能要求在員工離職後保留W-4記錄五年。 在此情況下、您可以建立保留五年的EBR原則。員工終止聘僱(「事件」)後、您會將EBR原則套用至員工的W-4記錄、延長其保留期間。這通常比手動延長保留期間更容易、尤其是涉及大量檔案時。 |
-
建立EBR原則:
snaplock event-retention policy create -vserver SVM_name -name policy_name -retention-period retention_period
下列命令會建立 EBR 原則
employee_exit
開啟vs1
保留期為十年:cluster1::>snaplock event-retention policy create -vserver vs1 -name employee_exit -retention-period 10years
-
套用EBR原則:
snaplock event-retention apply -vserver SVM_name -name policy_name -volume volume_name -path path_name
下列命令會套用 EBR 原則
employee_exit
開啟vs1
目錄中的所有檔案d1
:cluster1::>snaplock event-retention apply -vserver vs1 -name employee_exit -volume vol1 -path /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