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SAP HANA資料庫建立備份原則
在使用SnapCenter 支援功能來備份SAP HANA資料庫資源之前、您必須先為要備份的資源或資源群組建立備份原則。備份原則是一組規則、可管理您管理、排程及保留備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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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必須已定義備份策略。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定義SAP HANA資料庫資料保護策略的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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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必須完成安裝SnapCenter 、新增主機、設定儲存系統連線及新增資源等工作、以準備好保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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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要將快照複製到鏡射或資料保險箱、 SnapCenter 管理員必須將來源和目的地磁碟區的 SVM 指派給您。
此外、您也可以在原則中指定複寫、指令碼和應用程式設定。當您想要重複使用其他資源群組的原則時、這些選項可節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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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SnapMirror 主動同步的特定先決條件和限制。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 "SnapMirror 主動同步的物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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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 HANA系統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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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保護主要SAP HANA系統、並執行所有的資料保護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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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保護次SAP HANA系統、但無法建立備份。
容錯移轉之後、所有資料保護作業都能在次要SAP HANA系統成為主要SAP HANA系統時執行。
您無法為SAP HANA資料磁碟區建立備份、SnapCenter 但無法繼續保護非資料磁碟區(ND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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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pL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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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選取「保留特定天數的備份複本」選項、則 SnapLock 保留期間必須小於或等於所述保留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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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 Snapshot 鎖定期間可防止在保留期間到期之前刪除 Snapshot 。這可能會導致保留的快照數量超過原則中指定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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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 ONTAP 9.12.1 及更低版本、從 SnapLock 資料保險箱快照建立的複本作為還原的一部分、將會繼承 SnapLock 資料保險箱到期時間。儲存管理員應在 SnapLock 到期後手動清理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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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SnapLock 設定是在 SnapCenter 備份原則中管理、次要 SnapLock 設定則是由 ONTAP 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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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側導覽窗格中、按一下*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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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設定」頁面中、按一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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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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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名稱」頁面中、輸入原則名稱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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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設定」頁面中、執行下列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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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備份類型:
如果您想要… 執行此動作… 執行資料庫的完整性檢查
選擇*檔案型備份*。只備份作用中的租戶。
使用 Snapshot 技術建立備份
選擇* Snapshot bas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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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隨選*、每小時、每日、每週*或*每月、以指定排程類型。
您可以在建立資源群組時、指定備份作業的排程(開始日期、結束日期和頻率)。這可讓您建立共用相同原則和備份頻率的資源群組、也可讓您為每個原則指派不同的備份排程。
如果您排定在上午2:00、則在夏令時間(Dst)期間不會觸發排程。 -
在「自訂備份設定」區段中、提供必須以金鑰值格式傳遞至外掛程式的任何特定備份設定。
您可以提供多個金鑰值來傳遞給外掛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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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留」頁面中、指定備份類型的保留設定、以及在「備份類型」頁面中選取的排程類型:
如果您想要… 然後… 保留一定數量的快照
選取 * 要保留的 Snapshot 複本總數 * 、然後指定要保留的 Snapshot 數。
如果快照數量超過指定數量、則會先刪除最舊的複本、然後刪除快照。
對於使用率為1018的ONTAP 資源、如使用率為0、9.4或更新版本、ONTAP 而使用率為254的資源、如使用率為0、9.3或更新版本。如果保留設定的值高於基礎ONTAP 版支援的值、則備份將會失敗。 對於Snapshot複製型備份、如果您打算啟用SnapVault 此功能、則必須將保留計數設為2或更高。如果將保留計數設為 1 、則保留作業可能會失敗、因為第一個 Snapshot 是 SnapVault 關係的參考 Snapshot 、直到較新的 Snapshot 複寫到目標為止。 對於SAP HANA系統複寫、建議將SAP HANA系統的所有資源新增至單一資源群組。如此可確保保留正確的備份數量。 對於 SAP HANA 系統複寫、所拍攝的總快照數將等於資源群組的保留集。 刪除最舊的 Snapshot 是根據最舊 Snapshot 所在的節點而定。 例如、對於使用SAP HANA System Replication一線資源群組和SAP HANA System Replication二線資源群組、保留值設為7。 您一次最多可拍攝 7 個快照、包括 SAP HANA System Replication 主要和 SAP HANA System Replication 次要快照。 將快照保留一定天數
選取 * 保留 Snapshot 複本 * 、然後指定您要保留 Snapshot 的天數、再將其刪除。
Snapshot 複本鎖定期間
選取 Snapshot 複本鎖定期間、然後選取天、月或年。
SnapLock 保留期應少於 10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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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Snapshot複製型備份、請在「複寫」頁面中指定複寫設定:
針對此欄位… 執行此動作… *在建立本機Snapshot複本之後更新SnapMirror *
選取此欄位可在另一個磁碟區(SnapMirror複寫)上建立備份集的鏡射複本。
應啟用此選項以進行 SnapMirror 主動同步。
如果 ONTAP 中的保護關係類型為鏡射和資料保險箱、且您只選取此選項、則在主要節點上建立的 Snapshot 不會傳輸至目的地、但會列在目的地中。如果從目的地選取此 Snapshot 以執行還原作業、則會顯示次要位置無法用於所選的保存 / 鏡射備份錯誤訊息。
在次要複寫期間、 SnapLock 到期時間會載入主要 SnapLock 到期時間。
按一下「拓撲」頁面中的 * 重新整理 * 按鈕、即可重新整理從 ONTAP 擷取的次要和主要 SnapLock 到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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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pVault 在建立本機Snapshot複本之後更新此功能*
選取此選項以執行磁碟對磁碟備份複寫(SnapVault 還原備份)。
在次要複寫期間、 SnapLock 到期時間會載入主要 SnapLock 到期時間。按一下「拓撲」頁面中的 * 重新整理 * 按鈕、即可重新整理從 ONTAP 擷取的次要和主要 SnapLock 到期時間。
當 SnapLock 僅在「 SnapLock 資料保險箱」的次要 ONTAP 上設定時、按一下「拓撲」頁面中的「 * 重新整理 * 」按鈕、即可重新整理從 ONTAP 擷取的次要裝置上的鎖定期間。
如需 SnapLock Vault 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將Snapshot複本提交至保存目的地上的WORM"
次要原則標籤
選取Snapshot標籤。
根據您選取的 Snapshot 標籤、 ONTAP 會套用符合標籤的次要 Snapshot 保留原則。
如果您在建立本機Snapshot複本之後選擇*更新SnapMirror、您可以選擇性地指定次要原則標籤。不過、如果SnapVault 您在建立本機Snapshot複本*之後選擇*更新SUpdate、則應指定次要原則標籤。 錯誤重試次數
輸入作業停止前可允許的最大複寫嘗試次數。
您應該在 ONTAP 中為次要儲存設備設定 SnapMirror 保留原則、以避免達到次要儲存設備快照的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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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閱摘要、然後按一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