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SAP HANA資料庫建立備份原則
在使用SnapCenter 支援功能來備份SAP HANA資料庫資源之前、您必須先為要備份的資源或資源群組建立備份原則。備份原則是一組規則、可管理您管理、排程及保留備份的方式。
您需要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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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必須已定義備份策略。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定義SAP HANA資料庫資料保護策略的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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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必須完成安裝SnapCenter 、新增主機、設定儲存系統連線及新增資源等工作、以準備好保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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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要將Snapshot複本複製到鏡射或保存庫、則該管理員必須已將來源和目的地磁碟區的SVM指派給您。SnapCenter
此外、您也可以在原則中指定複寫、指令碼和應用程式設定。當您想要重複使用其他資源群組的原則時、這些選項可節省時間。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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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側導覽窗格中、按一下*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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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設定*頁面中、按一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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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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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名稱」頁面中、輸入原則名稱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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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設定*頁面中、執行下列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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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備份類型:
如果您想要… 執行此動作… 執行資料庫的完整性檢查
選擇*檔案型備份*。只備份作用中的租戶。
使用Snapshot複製技術建立備份
選擇* Snapshot bas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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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隨選*、每小時、每日、每週*或*每月、以指定排程類型。
您可以在建立資源群組時、指定備份作業的排程(開始日期、結束日期和頻率)。這可讓您建立共用相同原則和備份頻率的資源群組、也可讓您為每個原則指派不同的備份排程。
如果您排定在上午2:00、則在夏令時間(Dst)期間不會觸發排程。 -
在「自訂備份設定」區段中、提供必須以金鑰值格式傳遞至外掛程式的任何特定備份設定。
您可以提供多個金鑰值來傳遞給外掛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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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留」頁面中、指定備份類型的保留設定、以及在「備份類型」頁面中選取的排程類型:
如果您想要… 然後… 保留一定數量的Snapshot複本
選取*要保留的Snapshot複本總數*、然後指定要保留的Snapshot複本數目。
如果Snapshot複本數量超過指定數量、則會刪除Snapshot複本、並先刪除最舊的複本。
對於使用率為1018的ONTAP 資源、如使用率為0、9.4或更新版本、ONTAP 而使用率為254的資源、如使用率為0、9.3或更新版本。如果保留設定的值高於基礎ONTAP 版支援的值、則備份將會失敗。 對於Snapshot複製型備份、如果您打算啟用SnapVault 此功能、則必須將保留計數設為2或更高。如果您將保留數設為1、則保留作業可能會失敗、因為第一個Snapshot複本是SnapVault 參考Snapshot複本、用於進行此關係、直到將較新的Snapshot複本複寫到目標為止。 將Snapshot複本保留一定天數
選取*保留Snapshot複本*、然後指定刪除Snapshot複本之前保留Snapshot複本的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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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Snapshot複製型備份、請在* Replication *頁面中指定複寫設定:
針對此欄位… 執行此動作… *在建立本機Snapshot複本之後更新SnapMirror *
選取此欄位可在另一個磁碟區(SnapMirror複寫)上建立備份集的鏡射複本。
如果ONTAP 在「Mirror」(鏡射)和「Vault」(資料庫)類型中建立保護關係、且您只選取此選項、則在主要系統上建立的Snapshot複本將不會傳輸到目的地、而是會列在目的地中。如果從目的地選取此Snapshot複本以執行還原作業、則會顯示「次要位置無法用於選取的資料保存/鏡射備份」錯誤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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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pVault 在建立本機Snapshot複本之後更新此功能*
選取此選項以執行磁碟對磁碟備份複寫(SnapVault 還原備份)。
次要原則標籤
選取Snapshot標籤。
根據您選取的Snapshot複本標籤、ONTAP 將套用符合標籤的次要Snapshot複本保留原則。
如果您在建立本機Snapshot複本之後選擇*更新SnapMirror、您可以選擇性地指定次要原則標籤。不過、如果SnapVault 您在建立本機Snapshot複本*之後選擇*更新SUpdate、則應指定次要原則標籤。 錯誤重試次數
輸入作業停止前可允許的最大複寫嘗試次數。
您應該在ONTAP 適用於二線儲存設備的SnapMirror保留原則中進行設定、以避免達到二線儲存設備上Snapshot複本的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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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閱摘要、然後按一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