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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1:物件儲存的ILM規則與原則
貢獻者
建議變更
定義ILM原則以符合物件保護和保留需求時、您可以使用下列範例規則和原則作為起點。
下列ILM規則和原則僅為範例。有許多方法可以設定ILM規則。在啟動新原則之前、請先進行模擬、確認其運作方式符合保護內容免於遺失的目的。 |
ILM 規則 1 例如 1 :將物件資料複製到兩個站台
此範例 ILM 規則會將物件資料複製到兩個站台的儲存集區。
規則定義 | 範例值 |
---|---|
單站台儲存集區 |
兩個儲存資源池、每個資源池包含不同的站台、分別命名為站台 1 和站台 2 。 |
規則名稱 |
兩份複本、兩個站台 |
參考時間 |
擷取時間 |
刊登位置 |
在第 0 天至永遠、請在站台 1 保留一個複寫複本、並在站台 2 保留一個複寫複本。 |
保留圖的規則分析區段說明:
-
StorageGRID 站台遺失保護將在本規則期間適用。
-
ILM 不會刪除此規則處理的物件。
ILM 規則 2 範例 1 :含貯體比對的銷毀編碼設定檔
此 ILM 規則範例使用抹除編碼設定檔和 S3 儲存區、來判斷物件的儲存位置和儲存時間。
規則定義 | 範例值 |
---|---|
具有多個站台的儲存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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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名稱 |
S3 Bucket 財務記錄 |
參考時間 |
擷取時間 |
刊登位置 |
對於 S3 儲存貯體中名為財務記錄的物件、請在銷毀編碼設定檔所指定的儲存池中建立一個銷毀編碼複本。請保留此複本。 |
ILM原則(例如1)
實際上、大部分的 ILM 原則都很簡單、即使 StorageGRID 系統允許您設計複雜且複雜的 ILM 原則。
多站台網格的一般 ILM 原則可能包括 ILM 規則、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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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擷取時、將屬於 S3 儲存區(名稱為)的所有物件 `finance-records`儲存在包含三個站台的儲存池中。使用 6+3 銷毀編碼。
-
如果物件不符合第一個 ILM 規則、請使用原則的預設 ILM 規則、兩個複本兩個資料中心、將該物件的一個複本儲存在站台 1 、一個複本儲存在站台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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