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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磁碟區的 CIFS 共用
貢獻者
建議變更
變更磁碟區的 CIFS 共用區、包括決定要授予存取權的使用者和群組、以及提供存取權限的類型。
開始之前
決定要授予存取權限的使用者或群組、以及授予存取權限的類型。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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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儲存設備中、選取 * 移至儲存設備詳細目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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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FSX for ONTAP * 標籤中、選取要更新磁碟區之檔案系統的三點功能表、然後選取 * 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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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檔案系統總覽中、選取 * Volumes (磁碟區) * 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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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Volumes (磁碟區)索引標籤中、按一下 Volume 的三點功能表、以變更的 SMB 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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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 * 進階動作 * 、然後 * 編輯 CIFS 共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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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編輯 CIFS 共用」頁面上、提供下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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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或群組 * :輸入有效的使用者和群組。以分號 ";" 分隔每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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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權限 * :選擇 * 完全控制 * 、 * 讀取 / 寫入 * 、 * 讀取 * 或 * 無存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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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 * 套用 * 」。